1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5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会议为临时紧急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共9名,实到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张滨先生主持,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董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司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意见:鉴于公司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及实际情况,编制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两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修订稿)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基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203,52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95,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单位:万元

调整后: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238,44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90,19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无重大变化。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及公司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公司就本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19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半导体存储测试设备产业化智造项目、半导体存储测试设备技术研发项目、高端芯片测试设备及前沿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1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90,19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28,238,446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化的原因。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40.88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以下业绩增幅分别测算:(1)与2025年度经营情况持平;(2)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15%;(3)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30%三种情形,依此测算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限制性股票归属、可转债转股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业绩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即期回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半导体存储测试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智造项目、高端芯片测试设备及前沿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业务的补充和升级,顺应行业市场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

其中,半导体存储测试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智造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高端半导体存储测试设备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增强公司产品技术能力,不断推动公司现有产品升级迭代,更好满足下游客户对半导体测试设备需求,支撑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高端芯片测试设备及前沿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面向下游市场前沿技术需求,推进公司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新产品研发进程,巩固公司产品技术优势,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引入高层次人才并强化自主培养体系,构筑了跨专业、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公司通过持续完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引进优秀人才,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30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48.51%,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稳定,具有较强的技术人才优势。

2、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以客户实际需求、技术发展趋势以及产业应用实践为研发导向,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通过对新技术的战略布局实现技术自主创新及自主可控。公司重点聚焦半导体设备领域,持续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形成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公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构建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累计取得知识产权466项,其中发明专利131项。公司丰富的核心技术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积极推进客户开发与维护,与国内头部半导体存储厂商及新型显示制造厂商建立了紧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核心产品已应用于国内头部半导体厂商生产线,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助力客户在降低测试成本、逐步实现供应链国产替代的同时提升生产质量,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股东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将持续深耕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及系统解决方案领域,以实现关键设备自主可控为核心目标,着力构建系统化全站点服务能力。公司将把握半导体产业高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扩大半导体测试设备产业化能力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布局前沿技术,拓展公司产品矩阵与技术应用领域,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保证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占用或挪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股东利益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滨承诺如下:

“一、继续保证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在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两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基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规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前: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203,52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95,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单位:万元

调整后: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238,44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90,19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无重大变化。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