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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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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卫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152,586,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019%(占有效表决权总数已剔除回购股份,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7,741,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3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4,844,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07%。

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495,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反对6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3,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8%;反对6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52,500,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7%;反对6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8,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7%;反对6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9%;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08,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34%;反对6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3%;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8,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34%;反对6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3%;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关联股东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金贸易公司和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总数137,691,741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对6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8,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7%;反对6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9%;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按照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35%;反对6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5%;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温定雄、贺双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6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

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25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17.23元/股的130%(即22.40元/股),触发“豪美转债”的赎回条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本次暂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以2026年11月25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豪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25日期间,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17.23元/股的130%(即22.40元/股)。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触发了“豪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暂不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2026年11月25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豪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豪美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19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2,40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3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2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7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月2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51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7.2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5月9日实施完毕,派发现金股利0.22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1.51元/股调整为2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豪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提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1.29元/股向下修正为17.97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3、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97元/股调整为17.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2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4、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73元/股调整为17.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5、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2025年9月24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股份5,158,824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02%。本次回购账户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规定,“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由17.57元/股调整为17.23元/股。具体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五)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美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豪美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豪美转债”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0张,回售金额为1,001.13元(含息、税)。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美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豪美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豪美转债”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0张,回售金额为1,010.43元(含息、税)。

二、“豪美转债”赎回条款和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豪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17.23元/股的130%(即22.40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豪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及“豪美转债”转股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同意在未来六个月内(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豪美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2026年11月25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豪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豪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豪美转债”的情况及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豪美转债”的计划

1、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豪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豪美转债”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豪美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豪美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认为:

豪美新材本次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暨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南金贸易”)的通知,获悉豪美投资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佛山分行”)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并再次质押给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南金贸易将其质押给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佛山分行”)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注:上表持股比例以公司2026年5月20日总股本249,804,206股计算,下同。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3、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其他说明

1、豪美投资本次股份质押用途是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与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无关。

2、豪美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不会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股份情况,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申请文件更新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0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逐项说明和作出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并同步更新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