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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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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3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入伙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兴基金”),占合兴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99.99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

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024年2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根据《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原第 9.2.2 条约定已预留的全部平准资金,将于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后按照《合伙协议》第 9.2.1 款和修改后的 9.2.2 款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在全体合伙人间进行分配。

2026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合兴基金已预留平准金进行分配通知,决定将合兴基金已预留的全部平准金根据《合伙协议》及《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在全体合伙人间进行分配。

前述已预留的平准金中,公司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70,650,195.96元(税前),其中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饮料”)项目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64,661,968.63元(税前),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慕股份”)项目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214,317.62元(税前),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比食品”)项目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5,773,909.71元(税前)。经公司财务查询,上述款项已于2026年5月22日到账。

2、本次合兴基金同时对东鹏饮料项目和爱慕股份项目股票减持取得的收入进行了分配,公司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16,192,423.06 元(税前),其中东鹏饮料项目分配可获得投资收益共计15,747,928.75元(税前),爱慕股份项目分配可获得投资收益444,494.31元(税前)。经公司财务查询,上述款项已于2026年5月22日到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东鹏饮料项目投资本金共计19,309,238.62元,投资收益共计340,407,414.37元;公司已收回爱慕股份项目投资本金共计7,999,600.02元,投资收益共计2,058,065.08元;公司已收回巴比食品项目投资本金共计28,998,550.00元,投资收益共计31,154,590.05元。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到上述项目投资收益共计86,842,619.02元(税前,未经审计),公司处置本次投资产生的利得将直接计入留存收益,对当期利润不构成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