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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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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概述

(一)2022年5月4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6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2022年5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5月1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7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回购最高价格14.5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59元/股,回购均价13.6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4,912,573.1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3年4月28日已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7,716,6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和《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3年4月28日已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7,716,6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7,716,600股进行注销。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数量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7,716,600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载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相关申请,注销日为2026年5月26日,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0,444,978股变更为312,728,378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320,444,978股与公司2026年3月11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中“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301,476,741股”的差异18,968,237股为新增可转债转股。

五、回购注销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因公司总股本减少,公司控股股东冯荣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云芳女士、冯晟宇先生、冯晟伟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将由43.99%被动增加至45.07%。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六、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