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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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华夏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华夏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稀有金属ETF华夏,基金代码:15905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由2026年5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含当日)调整为2026年5月18日为起至2026年5月26日(含当日)。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除募集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具体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网下现金认购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国证2000指数增强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代码:01829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8293,以下简称“本基金”) 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年5月23日起生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年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2026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自2026年5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现特将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及清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自2026年5月15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5月25日,投资者在2026年5月25日15:00前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办理,但投资者在2026年5月25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自2026年5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三)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三、基金财产清算中的事项说明

对于在清算报告期内未能变现的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变现后按其变现金额分配给投资者,因此可能引起清算财产的二次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华夏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华夏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6年5月26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内简称:电指数,扩位简称:电力ETF华夏;证券代码:560830。

截至2026年5月25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8.84%,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