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9号丸美大厦11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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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曹庸、欧友英、张启祥现场列席。
2、首席执行官孙怀庆、首席财务官王开慧、首席营销官曾令椿、董事会秘书程迪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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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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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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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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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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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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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孙怀庆、王晓蒲回避了议案3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月娟、叶敏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