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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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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王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7、议案8、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与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律师:梁德明、柏雨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3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3名核查对象买卖股票时,尚未知晓内幕信息。

根据上述3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本人买卖公司股票期间,未知悉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本次交易系基于二级市场行情、公开信息及个人独立判断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