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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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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65,663,248.00元(含税)调整为66,788,248.0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2026年5月22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1,125.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656,632,480股增加至667,882,480股。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56,632,48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663,248.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以及2026年5月20日披露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调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说明

2026年5月22日,公司完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1,125.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656,632,480股增加至667,882,4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因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67,882,480股,根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667,882,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6,788,248.00元(含税)。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2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7%。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1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1%;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励管理办法》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4月2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8.03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在权益分派时分配到激励对象个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15日出具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905号):截至2026年5月14日止,公司本次股票激励实际由132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11,250,000股,每股8.03元,实际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90,337,5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1,250,00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79,087,500.00元,增加后股本为667,882,480.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50,000股,已于2026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收到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56,632,480股增加至667,882,480股,公司控股股东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50.83%被动稀释为49.97%,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八、授予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国忠、徐彬、沈惠萍、徐玲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为64.58%;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国忠、徐彬、沈惠萍、徐玲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为63.49%,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总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于一次性授予分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费用应在解除限售期内,以对解除限售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各年度相关成本或费用,且该成本费用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公司将在本次激励计划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1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8,741.25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优秀人才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