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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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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STC008注射液签署《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4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STC008注射液签署《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充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与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浩控股”)于2025年12月签订了STC008注射液(以下简称“STC008”)《技术开发合同》,约定公司自主研发的STC008在中国大陆的权益受让给星浩控股,双方共同推进该项目的注册申报。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STC008注射液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公司与星浩控股、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于2026年4月签订了STC008《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星浩控股将STC008项目权益以其购买价转让给亚太药业,星浩控股在原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及负有的义务均概括转让至亚太药业。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STC008注射液签署〈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补充协议》的进展

根据《补充协议》第12条约定:“本《补充协议》自星浩控股、阳光诺和、亚太药业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亚太药业就签署该《补充协议》获得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鉴于亚太药业于2026年5月23日披露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审议未通过《关于签署〈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未获达成,协议依约终止。STC008项目权益将不予转让给亚太药业,星浩控股将仍然持有STC008在中国大陆的权益。

三、其他

本《补充协议》未生效不影响公司与星浩控股原签署的STC008《技术开发合同》的效力及履行,双方将继续按原合同推进合作。该事项对公司2026年度营业收入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STC008项目临床试验进程,全力推动产品早日获批上市,为临床需求提供更多治疗选择。鉴于创新药具备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性,药品从临床试验开展至最终获批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全流程易受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新药上市后的销售表现亦受制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多重变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