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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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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6-016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出方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同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紧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或“本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市场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股票价格等因素,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上限未超出下限的1倍。若按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4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5,136,10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38%;若按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4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2,568,05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9%。

本次回购具体回购数量及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及使用资金总额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亦将相应变化。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47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期间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该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如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债权人通知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等情况,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2、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实施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如需要);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如需要);

5、回购完成后,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如需要);

6、回购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7、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6-017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47元/股。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值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紫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紫金矿业紫宝(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紫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紫金矿业紫牛(厦门)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该等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未在相关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的部分股份可能存在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构成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实施公司股份回购的承诺。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或“本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截至2026年5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超过20%,已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所列情形,符合该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市场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股票价格等因素,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上限未超出下限的1倍。若按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4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5,136,10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38%;若按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4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2,568,05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9%。

本次回购具体回购数量及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及使用资金总额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亦将相应变化。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47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期间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亿元、下限5,000万元,以及回购价格上限19.47元/股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出售完毕,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保持不变;若回购股份未能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上述数据基于公司截至2026年5月25日的股本结构测算,仅供参考,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该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或注销。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0.9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1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3.78%。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62%-1.2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83%-1.66%。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以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情形。截至董事会决议日,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一)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6年5月25日,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问询函。

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紫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紫金矿业紫宝(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持股5%以上的股东-紫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紫金矿业紫牛(厦门)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该等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该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如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债权人通知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等情况,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2、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实施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如需要);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如需要);

5、回购完成后,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如需要);

6、回购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7、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未在相关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的部分股份可能存在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构成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实施公司股份回购的承诺。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5028230

(二)回购期间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