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6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1日
至2026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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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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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项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6月10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伟
联系电话:0763-3125887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86-763-3125901
邮政编码:511540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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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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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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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5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暨补选董事、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李新河先生、周侃先生、陈桂林先生、伍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陈钢先生辞去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刘鹏辉先生申请辞去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李新河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周侃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伍洋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因个人原因,陈桂林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李新河先生、周侃先生、伍洋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桂林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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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李新河先生、周侃先生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董事的离任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刘鹏辉先生、李新河先生、伍洋先生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周侃先生、伍洋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履行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情形。上述人员辞职后将继续履行承诺,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鉴于陈桂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陈桂林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桂林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李新河先生、周侃先生、陈桂林先生、伍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果先生(简历附后)、何晓丹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独立董事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梅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陈钢先生系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改后历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陈钢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务实、勇于创新,凭借前瞻战略眼光和丰富管理经验,带领公司发展壮大并成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为公司初创成长、转型升级及上市发展倾注大量心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钢先生长期以来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钢先生担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协助公司继续加强在战略发展及投资规划方面的工作,在管理变革、推进企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指导,以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的发展。
终身名誉董事长不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董事长相应的职权,也不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何晓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蔡小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郭怡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
1、陈果先生,2000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在读。2018年9月至2022年6月,就读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商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就读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国际公司金融与银行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2023年9月至今,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供应链管理(运筹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2026年1月至今,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目前,陈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果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钢先生之子;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何晓丹女士,1988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7年3月至2007年6月,任广州市石磐石阻燃材料有限公司资金总监;2007年6月至今,历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资金管理经理、资产总监,现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办公室资产总监。
截至目前,何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目前尚未归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张梅生先生,1965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专业,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统计师职称资格。1984年7月至1986年7月任湖南省炎陵县中村乡党委办秘书;1986年7月至2000年3月,负责湖南省炎陵县统计局农业、综合统计、任法制股股长;2000年3月至2004年9月任东莞市瑞东税务师事务所凤岗分所注册税务师、业务负责人;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东莞市永胜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10年9月任东莞市正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东莞市正衡税务师事务所任注册税务师;2010年10月至今历任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高级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五金事业部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梅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蔡小裕女士,1992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6年10月至2021年8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沙自贸区分所审计助理、审计员、审计项目经理;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任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高级财务经理。
截至目前,蔡小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目前尚未归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郭怡平先生,2000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2年3月至今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目前,郭怡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人数及独立董事占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鉴于上述董事会人数调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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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5月)》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5月20日以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体董事推举董事杨衷核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杨衷核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李新河先生、周侃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且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7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陈果先生、何晓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补选董事、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桂林先生于近日提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鉴于陈桂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陈桂林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桂林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张梅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补选董事、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陈钢先生系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改后历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陈钢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务实、勇于创新,凭借前瞻战略眼光和丰富管理经验,带领公司发展壮大并成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为公司初创成长、转型升级及上市发展倾注大量心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钢先生长期以来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钢先生担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协助公司继续加强在战略发展及投资规划方面的工作,在管理变革、推进企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指导,以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的发展。
终身名誉董事长不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董事长相应的职权,也不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补选董事、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晓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补选董事、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小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补选董事、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怡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补选董事、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其中,工商银行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建设银行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并在额度内办理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低风险融资等信贷业务,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可以自有财产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为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6月1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