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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股份发行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026-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股份发行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90.00元/股调整为89.88元/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由90.00元/股调整为89.88元/股。

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概述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珠海诺延长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横琴强科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珠海诺亚长天存储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所涉及股份发行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90.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765,892.24元。

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8,049,10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765,892.24元,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三、股份发行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约定,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调整前发行价格90.00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2元/股,即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89.88元/股;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调整为:调整前初始转股价格90.00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2元/股,即调整后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9.88元/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