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18057 债券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0.424万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4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0,766.00万股的1.08%。
3、授予人数:274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2.55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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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8、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X),确定各年度实现业绩所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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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两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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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4、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5、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7、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6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8、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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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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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60.424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4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为2023年5月25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5月25日开始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2、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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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4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60.424万股。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详见《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41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0.424万股。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归属手续。
三、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5月25日。
(二)归属数量:160.424万股。
(三)归属人数:241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2.55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六)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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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24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无董事参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8057 转债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及“甬矽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5月22日、5月25日及5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截至2026年5月26日,公司收盘价为75.5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截至2026年5月25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31.20倍,公司所处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行业最新的滚动市盈率为65.22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9,836.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2.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94.36万元。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甬矽转债”)截至2026年5月26日的收盘价为263.06元/张,相较于票面价格溢价163.06%,转股溢价率-1.29%,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5月22日、5月25日及5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甬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甬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投资者所持“甬矽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8.36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及媒体对先进封装关注度较高。公司2.5D封装产品线(HCOS产品系列)目前正在与客户送样验证中,尚未实现量产,2025年度公司2.5D封装产品线实现收入为194.97万元,为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工程开发费在当年确认的收入金额,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极低,目前对公司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
● 公司股票及“甬矽转债”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5月22日、5月25日及5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2号)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6,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165,000手(11,650,000张)。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6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16,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甬矽转债”,债券代码“118057”。
根据有关规定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甬矽转债”自2026年1月2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1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甬矽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8.39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甬矽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28.36元/股。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甬矽转债”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5月22日、5月25日及5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生产成本和销售等业务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甬顺芯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顺波先生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已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甬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甬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甬矽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甬矽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4、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及媒体对先进封装关注度较高。公司2.5D封装产品线(HCOS产品系列)目前正在与客户送样验证中,尚未实现量产,2025年度公司2.5D封装产品线实现收入为194.97万元,为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工程开发费在当年确认的收入金额,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极低,目前对公司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甬矽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甬矽转债”的情况。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三部分已说明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2026年5月26日,“甬矽转债”收盘价为263.06元/张,相较于票面价格溢价163.06%,转股溢价率-1.29%,且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5月22日、5月25日及5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交易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甬矽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估值风险和赎回风险等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截至2026年5月26日,公司收盘价为75.5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截至2026年5月25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31.20倍,公司所处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行业最新的滚动市盈率为65.22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3、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9,836.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2.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94.36万元。
4、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甬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甬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投资者所持“甬矽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8.36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5、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甬矽转债”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票及“甬矽转债”交易价格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及媒体对先进封装关注度较高。公司2.5D封装产品线(HCOS产品系列)目前正在与客户送样验证中,尚未实现量产,2025年度公司2.5D封装产品线实现收入为194.97万元,为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工程开发费在当年确认的收入金额,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极低,对公司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
8、公司股票及“甬矽转债”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18057 债券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四)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七)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除上述离职外,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存在任意一次考核结果为C且无C以下的情形,因此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上述9名激励对象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1.68万股。1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存在任意一次考核结果为C以下的情形,因此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1名激励对象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0.4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78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18057 债券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顺波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60.424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4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因此,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