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告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6-030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前任监事邱红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26年2月6日披露《部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前任监事邱红刚,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9%,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前任监事邱红刚(以下简称“减持股东”“减持主体”)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获悉:公司前任监事邱红刚已减持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9%,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依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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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邱红刚减持价格区间为:50.05-61.00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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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减持股东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任监事邱红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已减持250,000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此前披露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一致。本次减持后,减持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减持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红阳系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红阳持有公司股份50,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1%。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前任监事邱红刚,依据减持股东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减持股东邱红刚系公司前任监事。
前任监事邱红刚任期满离任,离任时间2025年6月23日。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