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公告(回购股份)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公告(回购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612,219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612,219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部分股份登记工作。另有724,919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锐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定向发行股份)》。现将使用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进行归属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余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未授予及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10、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12、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7月2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的公告》。
14、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5、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3年股票增值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16、2026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归属数量
■
注:
1、另有155名激励对象的724,919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2名激励员工的归属股份来源包含回购股份及定向发行,上表中列示其全部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来源于回购股份的归属数量。
2、以上数据已剔除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是指根据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612,219股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共202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9人,其中2名激励员工的归属股份来源包含回购股份及定向发行。另有155名激励对象的724,919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10Z0006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4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20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10,402,933.64元,共行权1,337,138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7.78元。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部分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减少库存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12,219股,即本次归属后,公司库存股股数为0。
2026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定向发行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24,91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24,91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724,919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部分股份登记工作,另有612,219股来源于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部分股票归属登记工作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锐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公告(回购股份)》。现将公司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进行归属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余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未授予及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10、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12、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7月2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的公告》。
14、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5、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3年股票增值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16、2026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登记手续已完成。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归属数量
■
注:
1、另有49名激励对象的612,219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2名激励员工的归属股份来源包含回购股份及定向发行,上表中列示其全部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以上数据已剔除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调整后的数量是指根据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数量。
4、第二次预留授予调整后的数量是指根据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724,919股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共202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5人,其中2名激励员工的归属股份来源包含回购股份及定向发行。另有49名激励对象的612,219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6月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24,919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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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10Z0006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4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20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10,402,933.64元,共行权1,337,138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7.78元。
2026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登记手续已完成。
五、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303,489.06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2488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253,133,423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6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4,919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87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