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6-3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阿阿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收购蜀中药业(吉林)有限公司8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东丰鹿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丰鹿投”)共同出资收购蜀中药业(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中吉林”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实施同比例增资。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4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参考上级主管单位评估备案的结果确定)收购四川安宜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70%股权、成都弘投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投医药”)持有的标的公司10%股权,合计收购标的公司80%股权;东丰鹿投收购弘投医药持有的标的公司20%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与东丰鹿投按持股比例向标的公司合计增资13,000万元,其中东阿阿胶增资10,400万元。本次交易,东阿阿胶总出资约2.08亿元,均为现金出资。
本次交易目前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蜀中吉林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产权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