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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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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9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晓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6.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及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2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5议案名称:增信机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6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07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所涉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议案18、议案19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婕、蔡霖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