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持有公司股份103,277,006股(占公司总股本7.22%)的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48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恒邦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恒邦集团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恒邦集团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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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恒邦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恒邦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