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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2026-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现将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2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2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7,459,118,601.69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1,881,088,974.06份的62.78%,达到法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7,459,118,601.69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2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5月2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基金合同修改要点

(二)更新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三)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的相关条款也将相应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ydamc.com)和中国证监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

四、备查文件

1、《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