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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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6-017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希尔顿酒店3楼虹桥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8日

至2026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本次年度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2026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16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航云北路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如参会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拟发言或提问的,请填写附件3东航物流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回执,并写明拟发言或提问的内容,与其他登记手续一并发送。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航云北路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22365112

3.联系传真:021-22365736

4.电子邮箱:EAL-IR@ceair.com

(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东航物流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东航物流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回执

东航物流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回执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6-016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4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4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以视频方式召开。公司按照规定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丽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鸿雁(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鸿雁履历等材料,认为张鸿雁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提名委员会认为张鸿雁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鸿雁,女,51岁,于1998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风险处置办公室(清欠办)副主任、总法律顾问,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23年4月起任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现任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中国物流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物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物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物流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张鸿雁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张鸿雁女士与东航物流或东航物流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鸿雁女士未持有东航物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