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之一卜春华女士持有公司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本次质押展期及解除质押后,卜春华女士累计质押股份6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49.23%,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 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03.12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8%,本次质押展期及解除质押后,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585.64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6.1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3%。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之一卜春华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展期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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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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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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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略有差异。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537.60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33.4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