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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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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和《系统买卖协议》的公告

2026-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和《系统买卖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T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包括在市场开发、产品技术、储能项目投资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协议中涉及的设备采购与储能项目推进相关,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公司签订的有约束力的协议内容为准。协议中涉及需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事项,公司将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再实施。

2、《合作协议》和《系统买卖协议》的实施需以公司投资建设的储能项目顺利实施为前提,如受到法规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合作协议》或《系统买卖协议》无法按约定履行或终止等风险。

一、概述

公司致力于开拓国内外储能市场,积极与全球知名储能系统提供商在储能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联合开发海内外优质储能项目以及在配变电以及储能产品的研发、制造等领域展开深度协同,公司与全球知名储能系统提供商T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与《系统买卖协议》,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实现资源整合与互补。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T公司为全球知名储能系统提供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T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因交易对手方信息为高度敏感的商业秘密,如公司披露其信息,可能破坏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稳定性,泄露公司核心商业布局与采购成本信息,引发不当市场竞争,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出于商业信息保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对手方的相关信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T公司

1、在2026自然年度内,甲方承诺采购乙方提供的储能系统,采购的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h。在2027自然年度及2028自然年度内,甲方承诺分别向乙方采购总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h的储能系统。采购设备与服务以签订的有约束力的协议内容为准,具体采购单价将在双方后续签署的《设备采购订单》中另行约定。

2、甲方作为储能项目的投资方与配变电设备的生产方,负责储能项目的整体投资、审批备案、场地规划、配变电设备供应及建设协调等工作。乙方作为储能系统供应方,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系统买卖协议》《长期服务协议》约定为储能项目提供储能系统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双方合作完成各自设备在合作项目中的安装应用。

3、双方未来将联合进行海内外优质储能项目的开发,在发挥乙方储能设备技术优势的基础上,除投资合作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推荐或使用甲方提供专业的EPC总包建设服务和项目运营服务。

4、如乙方对储能系统迭代更新,甲方应基于更新后的储能系统特性,在乙方技术支持与配合下,研发适配该储能系统的配变电产品,并优先将该等配变电产品部署于双方合作项目中。乙方在第三方储能项目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部署甲方所生产的配变电设备。

5、本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双方知悉并承认相关约定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均存在变动可能性。双方理解和承认,本协议所提及的合作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和细化,本协议仅作为双方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就合作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达成的共识,并作为开展双方合作的依据和进一步商讨以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及相关文件的基础。无论本协议条款如何规定,双方或双方关联实体如未能签订具有约束力的正式协议来完成合作事宜,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得主张赔偿、补偿、成本损失或其他费用。

四、《系统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在2026自然年度内,公司承诺采购T公司提供的储能系统,采购的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h,就公司计划投资建设的罗马尼亚瓦尔恰储能项目,同日公司与T公司签署了《系统买卖协议》。

2、信息豁免披露

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名称、交易金额及核心交易条款均属于相关方高度敏感的商业秘密且交易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在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后,办理了豁免披露的内部审批和登记程序。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挥双方业务协同效应,也将进一步促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公司储能业务在对外合作上取得的重要进展,也是公司以"自主装备+全球技术"模式进军海外市场的重要突破,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协议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包括在市场开发、产品技术、储能项目投资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协议中涉及的设备采购与储能项目推进相关,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公司签订的有约束力的协议内容为准。协议中涉及需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事项,公司将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再实施。

2、《合作协议》和《系统买卖协议》的实施需以公司投资建设的储能项目顺利实施为前提,如受到法规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合作协议》或《系统买卖协议》无法按约定履行或终止等风险。

3、公司将根据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