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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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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6-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事项,公司已于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临2026-01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3:00-14: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公司董事兼总裁于杰辉先生、独立董事高文进先生、独立董事彭诚信先生、独立董事齐银良先生、财务总监晏勋先生、董事会秘书闫宏刚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将问题及回复情况整理如下:

1、投资者问:全球航运目前面临着一些不确定因素的挑战,公司如何控制风险,在保证航运安全和提升航运效率上,有哪些预案?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面对航运不确定因素的挑战,海航科技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稳中求进,持续提升现有业务的经营效益:将持续推进自有船队的优化升级,择机完善运力结构、更新老旧船舶,以保持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市场需求与航线规划,公司预计在未来两年内处置1-6艘老旧船舶,并购入1-6艘船龄在15年以内的纽卡斯尔型船或大灵便型船,以优化船舶运力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继续坚定落实精细化管理,加强对航运市场的分析和研判,及时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经营策略,以“期租+现货”的组合模式锁定部分自有船舶在航运淡季的利润,确保公司全年利润水平相对稳定。在市场相对低点时租入市场船舶提升公司运力,持续拓展航线航区,在收益较高的航线提高船舶投入比例,并坚定拓展国内外大型收发货人及大型优质企业核心客户,确保业务稳定性和收益能力;并将不断完善“权责明确、决策科学、运作协调”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股东回报能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投资者问:海航科技2025年实现了分红,未来在回报投资者上,有哪些规划。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海航科技拟以截至2025年末的总股本28.99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18.8080万元,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50.74%,本次分红预案将于2026年5月29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红利派发。未来,公司将围绕“稳健发展、提升效益、创新业务”的总体经营策略,继续夯实当前“航运+贸易”双轮驱动、互为补充的主营业务格局,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盈利水平、行业市场竞争力及公司治理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能力。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3、投资者问:公司自有运力规模及船队结构如何?在航运周期波动环境下,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末,公司自有船舶10艘、自有运力超93万载重吨,以好望角型船(3艘)、大灵便型船(6艘)为主,以及1艘巴拿马型船,船型结构合理,适配铁矿石、煤炭、粮食、铝土矿等多货种运输,航线覆盖南美、澳洲、东南亚等区域,抗周期能力较强;同时通过期租/光租租赁,可控运力最高超140万载重吨,运营灵活。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一是自有船舶无融资成本,10艘船舶均为自有资金购置,财务费用低、成本优势显著;二是精细化运营,通过中短期运力锁定、低位租入市场船、航线优化,平衡收益与风险;三是绿色低碳布局,推进船舶节能改造,适配EEDI能效法规,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4、投资者问: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公司在节能减排、安全运营等方面的成果?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绿色低碳方面,公司持续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在船上的应用,合理规划船舶设备更新、降低船舶油料消耗、提高船舶营运效益,积极落实绿色减排、清洁能源的应用。在安全运营方面,2025年度,公司船队累积航程超45万海里,未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应急事件,年度安全营运率达到100%;公司积极开展各类消防、溢油、弃船、救生等多种场景类型应急演练累计325次,针对经营资产、库存资产等日常安全检查和盘点超20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公司生产运行平稳。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内容。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公告编号:2026-016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之间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TMSC OCEANUS MANAGEMENT CO.,LIMITED(以下简称“TMSC”)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全资孙公司,计划与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同时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瑆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瑆翊”)在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为TMSC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3,500万美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其他应付费用。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签署日起15个月。

2.因融资需要,TMSC计划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境内及境外分支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上海瑆翊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境内及境外分支机构)申请出具对外保函,为TMSC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总额人民币2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全资孙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未触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上海瑆翊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TMSC为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质权人(甲方)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与出质人(乙方)上海瑆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TMSC OCEANUS MANAGEMENT CO.,LIMITED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等融资文件(统称主合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2.合同项下乙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债权本金3,500万美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兑损失、手续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公证费、过户费、送达费、公告费、保险费等)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3.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垫款、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兑损失、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公证费、过户费、送达费、公告费、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形),主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包括提前到期)或者发生本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二)上海瑆翊(申请人)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境内及境外分支机构)(担保银行)签署《出具对外保函协议书》,主要条款如下:

1.申请人因被担保人融资需要,向担保银行申请使用资产池融资额度为其出具对外保函,为被担保人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银行经审查,同意为申请人出具对外保函。

2.担保银行同意为申请人出具以担保银行为受益人、TMSC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对外保函。

3.超过协议书约定的额度到期日后,未使用的资产池融资额度失效,视为对外保函金额的自动减额修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海瑆翊为TMSC提供担保系为满足TMSC融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全资孙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未触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上海瑆翊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由合并报表范围全资子公司上海瑆翊作为担保方,为满足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TMSC的融资业务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同时,公司能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整体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6,677.63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13%;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11,677.6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54%,均为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提供担保及诉讼和解情况详见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