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赎回“兴瑞转债”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赎回“兴瑞转债”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6月16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0.717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6月24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6月11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6月16日
6.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6年5月22日
7.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6月15日
8.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6月22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瑞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6月1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兴瑞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兴瑞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兴瑞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兴瑞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因目前“兴瑞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兴瑞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自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2日,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兴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5.50元/股)的130%(即33.15元/股)。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兴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兴瑞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兴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兴瑞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兴瑞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兴瑞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公开发行了46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6,2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462,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兴瑞转债”,债券代码“12709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兴瑞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1月2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7月23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兴瑞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6.30元/股;
2024年1月,公司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2日起由26.30元/股调整为26.20元/股。
2024年6月,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6日由26.20元/股调整为25.90元/股。
2025年5月,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9日由25.90元/股调整为25.60元/股。
2025年9月,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30日由25.60元/股调整为25.50元/股。
2026年5月,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6日由25.50元/股调整为25.30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5.30元/股。
上述转股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2024-068、2025-052、2025-079、2026-037)。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兴瑞转债”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2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兴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5.50元/股)的130%(即33.1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兴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可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兴瑞转债”赎回价格为100.717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2×i×t/365=100×0.80%×327/365≈0.717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17=100.717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6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兴瑞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兴瑞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兴瑞转债”自2026年6月11日起停止交易。
3.“兴瑞转债”自2026年6月16日起停止转股。
4.2026年6月16日为“兴瑞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6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兴瑞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兴瑞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6月22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账户),2026年6月24日为赎回款到达“兴瑞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兴瑞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兴瑞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瑞转债。
(四)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2.咨询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669号
3.咨询电话:0574-63411656
4.咨询邮箱:sunrise001@zxec.com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交易“兴瑞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兴瑞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兴瑞转债”的情形。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兴瑞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风险提示
截至2026年6月1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兴瑞转债”,将按照人民币100.717元/张(含息税)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兴瑞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兴瑞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兴瑞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因目前“兴瑞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兴瑞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5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 称: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4241532X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忠良
住 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柒佰柒拾陆万叁仟陆佰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镀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备案情况
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本次备案的《公司章程》中个别条款措辞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
本次调整的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临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调整后的《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版)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6年5月28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1、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股票4,048,500股,已于2024年5月28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6%。
2、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6年5月28日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未达成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372号),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 2026年 5 月 28 日届满,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持有人对应该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在锁定期届满后由公司按持有人原始出资额收回,管理委员会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出售后收益归公司所有。
此外,鉴于在本次锁定期届满前,部分持有人已离职,该等持有人尚未解锁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处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 的规定,不得利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及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12个月。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延长12个月。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12个月;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
暨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金情况概述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关于参与投资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蔡旻辰、徐群、鹰潭红土优创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共同投资上海红土智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智行基金”或“产业投资基金”)。
2026年1月,基于发展战略调整,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将红土智行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45,800万元变更至25,06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3,000万元变更为1,680万元,减少认缴出资人民币1,3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号)
二、本次调整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的情况
根据基金合伙协议相关约定,经基金普通合伙人鹰潭红土优创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提议,经全体合伙人决议,将红土智行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25,060.00万元变更至22,428.7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680.00万元变更为1,503.60万元,减少认缴出资人民币176.40万元。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变更产业投资基金注册地址的情况
由于红土智行基金原注册地房租到期,经全体合伙人决议,决定变更注册地址。
原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亭枫公路2467号2幢207室
现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528弄7115号407室E座。
四、本次调整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不会影响产业投资基金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减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