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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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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6-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ST尔雅 公告编号:2026038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1、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的2025年度《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末净利润为-89,092,646.60元。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2、公司2024、2025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六)项规定。综上,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9.4.8条中:“公司股票因第9.4.1条第(六)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092,646.6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2,885,739.92元;公司2025度实现营业收入236,195,000.11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32,790,617.33元,低于 3 亿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2025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六)项 “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规定的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第9.3.12条、第9.4.10条、第9.4.15条的规定,若公司2026年度未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二、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

(一)关于争取撤销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将持续以“营业收入稳增、盈利能力提升”为2026年度的核心经营目标,同时高度重视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建立全流程防范体系。

1、坚持服装主业,发挥品牌及区域优势,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改善营收情况;

2、坚持战略转型,集中资源于核心产品、市场及渠道,把握市场空间;

3、坚持线上、线下、团购和外销等主要业务渠道,积极开拓市场;

4、在管理稳定的基础上,精简运营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非必要性支出,确保实现降本增效;

5、整合股东资源,协调优化上下游、销售渠道和融资环境,为公司生产运营带来有力支撑。

(二)关于争取撤销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并积极解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审计监督,促进内控有效执行和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

公司董事、高管等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全员学习,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及各项内控制度的培训学习,强化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8条中:“公司股票因第9.4.1条第(六)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示相关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