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珊珊女士因公务无法参加并主持本次股东会,且公司未设置副董事长,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副总经理张铭聪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6,61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0,000,000 股的71.776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4,20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3%。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4,41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296%。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00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7%。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20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7%。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1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20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7%。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5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6%;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5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6%;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5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2%;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4.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5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6%;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59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03%;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6.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5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6%;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7.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84%;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84%;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5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0%;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5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6%;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5、议案6、议案9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股东陈金培、陈婉如、东莞倍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金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议案7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为182,415,800股,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侯其锋、刘新桐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