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和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方案。2025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为2亿元~4亿元,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或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
2025年7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成。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即自2025年7月16日起,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29.01元/股(含本数)。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6月9日,公司按照回购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6年5月27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03.45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回购最高价格27.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3.22元/股,回购均价24.8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5月1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5-024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未有买卖公司股票。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1,639,418股系首发限售股份,三年锁定期已满,已于2026年2月2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的《首发限售股份上市公告》。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803.4587万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