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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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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5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6年5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6年5月29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余德忠,董事李军、王璞、贾伟东和独立董事叶建华、赵剑英、魏胜民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李军、王璞、贾伟东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京宝,副总经理郝笑辰,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秘书李琳,证券事务代表魏强龙,行政管理部薪酬管理专责边关。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三)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京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京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京宝)》。

(四)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通过王京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王京宝先生接替赵剑英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王京宝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五)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2507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5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建立科学规范、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更好地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与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一一2026年12月31日

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不领取董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

基本年薪:根据岗位责任、任职要求及国有企业薪酬监管标准确定,按月足额发放,年度内无特殊情形不做调整。

绩效年薪:根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评价结果确定。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任期激励:根据任期经营业绩、战略目标完成情况、合规履职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任期内绩效年薪总水平的20%。在任期结束且考核达标后一次性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年度绩效考核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绩效年薪不低于70%的部分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评价后支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5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赵剑英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书。赵剑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赵剑英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赵剑英先生原定的任期到期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鉴于赵剑英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剑英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生效前,赵剑英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赵剑英先生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剑英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谨向赵剑英先生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职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京宝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京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京宝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通过王京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王京宝先生接替赵剑英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王京宝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本次调整后,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余德忠(董事长)

委员:李军(董事)、王璞(董事)、魏胜民(独立董事)、王京宝(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京宝(独立董事)

委员:余德忠(董事长)、叶建华(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叶建华(独立董事)

委员:王璞(董事)、贾伟东(职工董事)、魏胜民(独立董事)、王京宝(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魏胜民(独立董事)

委员:李军(董事)、王京宝(独立董事)

(三)其他说明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赵剑英先生辞职书。

特此公告。

附件:王京宝先生简历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

王京宝先生简历

王京宝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律师。曾任河南许昌地区中级法院法官、许昌地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河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兼任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京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5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6日(星期二)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京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京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9。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9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08

电话:0371-69515111

传真:0371-69515128

联系人:魏强龙

6.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5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京宝作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王京宝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5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京宝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