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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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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6-23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增补宋志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郭伟华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同意增补宋志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制度体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同意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上述制度的制定,同意废止《高管绩效管理与薪酬激励暂行办法》。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提案的议案

同意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关于增补宋志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6-24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郭伟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伟华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郭伟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增补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进行补选。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郭伟华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郭伟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公司董事会对郭伟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增补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股东会进行补选,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志明,男,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北重型机械学院轧钢教研室教师,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师;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连铸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冶金工程一部经理、冶金工程部副部长(按中层正职管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科技处处长、科技发展部副部长兼科技处处长、科研院所事业部总监、科技发展部(军工管理办公室)部长、第四派驻监事会主席;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四监督办公室主任,兼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宋志明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宋志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