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
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3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
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褚淑霞、左洪波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70,271,715股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占其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35.7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上述股份已被司法轮候冻结。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后结果,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 日、2026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临2026-031),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21日10:00时起至2026年5月22日10:00时止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公开拍卖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第一次拍卖结果为流拍。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获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12日10:00时起至2026年6月13日10:00时止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第二次公开拍卖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现将本次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拍卖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该股份已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本次拍卖的主要情况如下:
1、拍卖标的
(1)左洪波持有的20,80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奥瑞德,证券代码:600666,股权性质为限售股)。
评估价:4,888万元,起拍价:2,737.28万元,保证金:273万元,增价幅度:13万元(及其整倍数)。
(2)左洪波持有的20,00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奥瑞德,证券代码:600666,股权性质为限售股)。
评估价:4,700万元,起拍价:2,632万元,保证金:263万元,增价幅度:13万元(及其整倍数)。
(3)左洪波持有的20,00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奥瑞德,证券代码:600666,股权性质为限售股)。
评估价:4,700万元,起拍价:2,632万元,保证金:263万元,增价幅度:13万元(及其整倍数)。
2、拍卖时间
2026年6月12日10:00时起至2026年6月13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
3、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4、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审查、认定是否构成悔拍。
若执行法院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本次拍卖具体内容详见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涉及股份来源为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公司原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因原控股股东未完成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就业绩补偿纠纷事项提起诉讼,诉讼已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2024年6月14日、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及《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临2025-001)。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黑民终274号终审判决,左洪波、褚淑霞夫妇首先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应补偿股份数已超过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二位的业绩补偿尚未履行完毕。若本次拍卖完成,买受人应按其受让后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本次拍卖涉及股份限售锁定期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后结果,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