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ST国中 编号:临2026-03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5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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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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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T国中 公告编号:2026-03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79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5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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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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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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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雨虹、尹梦琦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ST国中 编号:临2026-03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8日、5月29日、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6年5月6日,公司股票简称由“国中水务”变更为“*ST国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8日、5月29日、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永冠投资有限公司、姜照柏先生函证确认,除已披露的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9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0.6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23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92亿元,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国中水务”变更为“*ST国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8日、5月29日、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