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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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6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显”)、全资孙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昆山国显、公司(母公司)合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5.2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和2026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26年6月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农业银行申请1.7亿元人民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对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农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昆山国显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昆山国显的担保余额为36.51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昆山国显的担保余额为38.21亿元(其中占用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35.70亿元),本次担保后昆山国显2026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15.30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1号4幢

5.法定代表人:高孝裕

6.注册资本:718,623.478183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8.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昆山国显为公司间接持有96.00%股份的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保证人(全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 为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 。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 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昆山国显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间接持有昆山国显权益的比例为96%。虽然昆山国显并非公司全资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工融金投二号(苏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状况稳定,虽然昆山国显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10,079.03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2.6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4,4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37%,对子公司担保为1,435,679.03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