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76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承诺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以下统称“承诺人”)出具的《关于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
承诺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对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承诺人自愿承诺自2026年6月1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除因可交换公司债券减持之外,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新增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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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持股比例为公司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计算;如按照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计算,承诺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7.52%。
2、盈峰集团于2026年1月14日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以下简称“26 盈峰 EB”),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3年。“26 盈峰 EB”将于2026年7月15 日进入换股期,初始换股价格为10元/股,换股期限为2026年7月15日至2029年1月12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董事会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