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与周剑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周剑不再为Peter Hong Xiao(肖宏)的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
●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前,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控制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以下简称:“New Vision(BVI)”)、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Xiao International”)、新余市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曌驿”)、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俱驿”)、一致行动人周剑控制的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驷驿”或“驷驿信息”)合计间接控制公司29.78%的股份;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间接控制公司26.90%的股份。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直接持有公司2.88%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Peter Hong Xiao(肖宏)。
2026年6月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与其一致行动人周剑的通知,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双方均同意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并终止一致行动关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签署、履行及解除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22年,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与周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确认并认可Peter Hong Xiao(肖宏)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确认在一致行动期限内周剑及其控制的股东行使召集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时,应无条件与Peter Hong Xiao(肖宏)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不会作出任何与Peter Hong Xiao(肖宏)相反的意思表示并与Peter Hong Xiao(肖宏)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新相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满3年之日止。公司于2023年6月1日上市,《一致行动协议》于2026年5月31日到期并终止。截至本公告日,Peter Hong Xiao(肖宏)与周剑各方均遵守《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二)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情况
2026年5月31日,Peter Hong Xiao(肖宏)(甲方)与周剑(乙方)签署了《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乙方作为驷驿信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驷驿信息在行使涉及公司的召集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董事权利时,不再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意愿独立发表意见、行使权利及履行相关职权,《一致行动协议》中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及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全部解除并终止。
二、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New Vision(BVI)间接控制公司16.68%的股份;通过Xiao International间接控制公司5.24%的股份;通过新余曌驿间接控制公司3.10%的股份;通过新余俱驿间接控制公司1.87%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间接控制公司2.88%的股权,合计间接控制公司29.78%的股份。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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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周剑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的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间接控制公司26.90%的股份。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直接持有公司2.88%股份。《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控制的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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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主要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所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直接持有公司2.88%股份,持股比例较低,解除一致行动后不会大幅降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比例,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证公司经营稳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控制权结构清晰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后,公司股东New Vision(BVI)、Xiao International、新余曌驿、新余俱驿、新余驷驿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解除协议》的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合法有效且对签署双方有法律约束力。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Peter Hong Xiao、周剑之间基于《一致行动协议》产生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Peter Hong Xiao,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与周剑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符合协议约定,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的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Peter Hong Xiao(肖宏),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控制权保持稳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事项无异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