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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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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202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厦门星文耀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全体合伙人的认缴规模为人民币4010万元,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37.4065%。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无最低收益承诺、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法规、经济环境、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法完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 本次投资规模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与厦门市猎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祥炎、厦门蓝血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厦门星文耀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参与投资厦门星文耀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合伙份额的37.4065%。

(二)投资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厦门市猎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有限合伙人

1、林祥炎

2、厦门蓝血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投资的产业基金、产业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基本情况

(二)、出资情况

四、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可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或聘请第三方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 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在合伙协议签署时由普通合伙 人厦门市猎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合伙企业前端管理费收取模式为一次性收取4010万元的5%,合伙企业后端管理费按基金增值额的10%计算并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利润分配方式:对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所取得的回收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来自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红利分配以及处置所持投资项目股权的资本利得等),扣除当次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手续费、咨询服务费用(如有)等后的余额为可分配资金(简称“可分配资金”)。可分配资金支付、分配顺序如下:

1、可分配资金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累计支付给全体合伙人至4010万元。

2、超出部分资金按照4010万元每年6%(单利)的利息计算门槛收益并按照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利息应自全体合伙人实际缴付出资并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产品备案之日起算,至合伙企业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的全部款项等于实缴出资总额之日止)。

3、结余资金按照协议约定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后端管理费。

4、剩余资金再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四)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厦门星文耀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单一项目的专项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或以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投资。

(五)亏损承担: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亏损,由各合伙人(含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合伙债务先应以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普通合伙人追偿。

(六)争议解决:各合伙人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包括有关违反本协议、本协议的终止或有效性的任何争议,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合伙人向另一方合伙人或其他各方合伙人发出要求友好协商的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并未能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法和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的承担方式应依据厦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结果,由相应费用承担方进行支付。仲裁委员会根据法律及其仲裁规则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求造成影响。本次投资的目的在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本次投资的资金源自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无最低收益承诺、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法规、经济环境、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规模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标的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