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9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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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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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担保中,全资子公司生物医药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近期本公司为医药公司、生物医药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城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生物医药与农行城西支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461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生物医药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2、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民生拉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医药公司与民生拉萨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医药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1日、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13亿元,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银行可能提出的要求,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项下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等),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以其相应资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2026年4月14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本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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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
被担保人:西藏诺迪康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9461万元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是否有提供反担保:是
2、保证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被担保人:西藏诺迪康医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20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是否有提供反担保:是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预计授权范围内实施。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良好,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增强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的经营战略。被担保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上述公司提供的反担保足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2亿元,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3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99,36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01%;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0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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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7,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0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5-04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5月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00,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为45.98元/股,最低价为42.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7,595,651.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