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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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5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和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Triumph Lead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Triumph Lead”)向Hang Seng Bank Limited(以下简称“恒生银行”)出具了GUARANTEE(以下简称“《担保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TLG Investment (HK) Limited(以下简称“TLG Investment”)、LY Investment (HK) Limited(以下简称“LY Investment”)和恒生银行签订的主合同UNCOMMITTED BANKING FACILITIES(以下简称“《非承诺性授信函》”)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债权额为3,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的有效期为自《非承诺性授信函》生效日起12个月,即自2026年6月3日起至2027年6月3日止。《担保函》不因担保款项部分或全部清偿而解除,属于持续性担保,并应持续涵盖任何一笔或多笔担保款项,直至恒生银行实际收到担保人发出的书面终止通知满三个月后方告终止。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Triumph Lead和招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授信协议》项下形成的本金最高限额为3,900万美元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的授信期间为24个月,即自2026年2月4日起到2028年2月3日止。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担保额度如涉及外币,则按2026年6月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进行折算。

被担保人TLG Investment、LY Investment、Triumph Lead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Triumph Lead向恒生银行出具的《担保函》

保证人:Triumph Lead (Singapore) Pte. Ltd

债权人:Hang Seng Bank Limited

主债务人:TLG Investment (HK) Limited、LY Investment (HK) Limited

1、主合同及主债权

《担保函》的主合同为主债务人TLG Investment、LY Investment和恒生银行签订的《非承诺性授信函》。主债权的最高限额为3,000万美元,有效期为自《非承诺性授信函》生效日起12个月,即自2026年6月3日起至2027年6月3日止。

2、保证范围

《担保函》的保证范围包括:

(1)主债务人应付给恒生银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务;

(2)该等债务已产生或将产生的利息;

(3)银行的佣金、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银行为向主债务人追回款项,以及/或为执行和实现任何担保物或保证而发生的金额合理的法律及其他费用和支出;

(5)任何其他可能由主债务人需向银行偿还或支付的费用等。

3、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担保函》不因担保款项部分或全部清偿而解除,属于持续性担保,并应持续涵盖任何一笔或多笔担保款项,直至恒生银行实际收到担保人发出的书面终止通知满三个月后方告终止。

(二)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授信申请人:Triumph Lead (Singapore) Pte. Ltd

1、主合同及主债权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合同为招商银行和Triumph Lead签订的《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同意在约定的授信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自2026年2月4日起到2028年2月3日止)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3,900万美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授信额度。

2、保证范围

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3,900万美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方式

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

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718,760.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71.50%。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478,744.19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4,486.26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41,271.6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258.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UNCOMMITTED BANKING FACILITIES;

2、GUARANTEE;

3、《授信协议》;

4、《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