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6-21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1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中信金融资产于2026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893,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9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742%,占剔除本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2764%。
本次减持后,中信金融资产持有公司股份44,645,7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480%,占剔除本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5.8960%。在本次减持过程中,中信金融资产所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已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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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6-20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刻度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8,171,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5.041064%,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
公司于 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1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传统产品”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简称“中融人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融人寿于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17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091%,占剔除本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8158%。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融人寿持有公司股份38,171,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93%,占剔除本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5.041064%,其所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触及5%刻度。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一、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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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中融人寿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中融人寿不存在与减持股份相关的承诺。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中融人寿所持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四川双马
股票代码:00093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华里16号院2号楼商业104、203、303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华里16号院2号楼商业104、203、303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
一、备查文件 12
二、备查地点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4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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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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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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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融人寿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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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融人寿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需求,按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中融人寿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8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489,200股。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减持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6,17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091%,占剔除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8158%,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减少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中融人寿自2026年6月3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6,1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9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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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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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制备于上市公司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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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