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6-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发行人”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9,645,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以公司2026年5月31日总股本1,162,672,329股测算,下同)。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北京东嘉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6月30日-2026年9月29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626,72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6月30日-2026年9月29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3,253,44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北京东嘉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4,880,169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北京东嘉在《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北京东嘉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北京东嘉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北京东嘉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北京东嘉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北京东嘉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北京东嘉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北京东嘉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北京东嘉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方面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京东嘉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由0.01446元(含税)调整为0.01428元(含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 本次调整的原因:“贵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624,662.6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50,009,408股,以此计算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1446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2026-035)。

二、本次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情况

“贵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6年6月5日),公司总股本已由2025年12月31日的1,150,009,408股增加至1,163,984,408股。根据规定,自2026年6月8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贵燃转债”将停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贵燃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基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1428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每股现金股利=原定现金分红总额÷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16,624,662.63÷1,163,984,408≈0.01428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股利×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0.01428×1,163,984,408=16,621,697.35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63,984,40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14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621,697.3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股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