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31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4人,实到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3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立信2025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依法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部分案件尚在一审中,部分案件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树业环保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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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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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李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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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海龙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冯海龙先生,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18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境内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2026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4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本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纪要;
(三)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3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嘉途酒店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
其中,提案4.00、5.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6年3月31日、6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至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9:00-12:00,14:00-18:00(非工作时间除外)。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31楼。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刘兴燕
联系电话:0755-26909069
传真号码:0755-26600936
电子信箱:000069IR@chinaoct.com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069 投票简称:侨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上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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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对总议案及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 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