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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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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1月7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54,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5.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4,813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已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2026年1月27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3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4,463,882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4月3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258,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4,375,785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实际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自2025月12月9日至2026年6月4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根据后续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