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王晓卫先生递交的辞呈。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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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王晓卫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任自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新任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王晓卫先生将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公司对王晓卫先生担任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孙晓蕾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孙晓蕾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孙晓蕾女士任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立时止。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晓蕾,女,出生于1973年10月,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4年7月进入中国银行。1994年7月至2006年8月先后在中国银行资金部、财务管理部、清算收付中心工作。2006年8月至2021年4月,历任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高级风险经理、主管。2021年4月至今任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资深风险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晓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孙晓蕾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6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5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权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中银证券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300亿元(含)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中国境内申请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其中一般公司债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含),科技创新公司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1 同意提名孙晓蕾女士为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 同意孙晓蕾女士当选董事后兼任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6年6月26日(周五)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七、董事会审阅了《提请董事会审阅中银证券公募基金业务监察稽核报告》,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8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与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菁女士
陈丽菁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诗怡女士
丁诗怡女士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奇先生
陈奇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6年度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2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万元),与2025年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审查,对安永华明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中银大厦40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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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7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9、10、1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和2026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6.01 与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股东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6.02 与其他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股东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7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续签金融市场类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时,股东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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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
加盖单位公章。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并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除现场出示
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为提
高操作便利性,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0328700
传真:021-58883554
邮箱:IR@bocich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邮编:200120)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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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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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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