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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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6-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存在被担保的下属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一)挖金客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挖金客”)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9日、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授信融资事项可新增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征先生、陈坤女士分别提供的无偿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0日、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6-022)。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一)拟签订的保证合同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久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佳信通”)、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通佳悦”)、北京风笛指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笛指媒”)、北京运智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智伟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征先生、陈坤女士拟于近期签订如下保证合同:

1、公司拟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就久佳信通向华夏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2、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就久佳信通向交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壹通佳悦向中国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风笛指媒向中国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90万元。

5、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使馆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运智伟业向中国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征先生、陈坤女士拟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就挖金客向邮储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可覆盖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342.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532.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5,810.00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可覆盖李征先生、陈坤女士本次为挖金客提供担保事项,无需再次履行公司审议决策程序。本次担保提供前,李征先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062.19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8,937.81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李征先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062.19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7,937.81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前,陈坤女士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162.19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0,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陈坤女士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162.19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9,0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久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0号楼1层1782室

法定代表人:齐博

注册资本:人民币5,111.1111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销售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2、股权结构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久佳信通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久佳信通资产总额41,774.27万元,负债总额21,292.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7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292.60万元),净资产20,481.67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000.00万元,利润总额4,672.03万元,净利润3,910.83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久佳信通资产总额40,233.38万元,负债总额18,254.2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4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254.22万元),净资产21,979.15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793.64万元,利润总额1,704.26万元,净利润1,497.49万元。

4、信用状况:久佳信通最新信用等级AAA。

5、久佳信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0号楼1层1781室

法定代表人:崔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版权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许可项目:演出经纪。

2、股权结构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壹通佳悦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壹通佳悦资产总额23,094.07万元,负债总额8,769.1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534.33万元),净资产14,324.89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277.78万元,利润总额5,202.09万元,净利润3,921.81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壹通佳悦资产总额23,633.82万元,负债总额8,855.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794.10万元),净资产14,777.87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173.45万元,利润总额620.30万元,净利润453.08万元。

4、壹通佳悦信用情况良好。

5、壹通佳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风笛指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3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翠柳东街1号-694号

法定代表人:李征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开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2、股权结构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风笛指媒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风笛指媒资产总额2,166.96万元,负债总额1,524.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77.57万元),净资产642.43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31.76万元,利润总额-613.79万元,净利润-613.85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风笛指媒资产总额2,142.70万元,负债总额1,614.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74.72万元),净资产528.70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52.25万元,利润总额-114.11万元,净利润-113.73万元。

4、风笛指媒信用情况良好。

5、风笛指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北京运智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4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A231

法定代表人:陈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销售代理。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2、股权结构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运智伟业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运智伟业资产总额809.16万元,负债总额55.4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5.45万元),净资产753.71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2.76万元,利润总额-215.74万元,净利润-215.84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运智伟业资产总额795.36万元,负债总额96.0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6.05万元),净资产699.30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2.13万元,利润总额-54.40万元,净利润-54.40万元。

4、运智伟业信用情况良好。

5、运智伟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号1幢408

法定代表人:李征

注册资本:人民币10,139.2433万元

业务概述:挖金客是一家数字化应用技术和信息服务提供商,业务范围涵盖数字化技术与应用解决方案、移动信息化服务和数字营销服务等领域,针对各行业大型企业客户个性化的业务需求,提供包括技术、运营、营销等方面的综合解决方案及服务。

2、股权结构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李征先生、陈坤女士为挖金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挖金客资产总额129,825.06万元,负债总额55,411.9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4,427.5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3,430.30万元),净资产74,413.16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533.54万元,利润总额6,266.69万元,净利润4,302.54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挖金客资产总额135,782.21万元,负债总额60,237.4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9,281.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5,860.50万元),净资产75,544.78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111.22万元,利润总额1,493.56万元,净利润1,131.78万元。

4、信用状况:挖金客最新信用等级AAA。

5、挖金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挖金客与华夏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被担保方:久佳信通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大写)壹仟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5、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二)挖金客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被担保方:久佳信通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三)挖金客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方:壹通佳悦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四)挖金客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方:风笛指媒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90万元。

(五)挖金客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方:运智伟业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六)李征先生、陈坤女士分别与邮储银行签订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1、被担保方:挖金客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5、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系满足其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征先生、陈坤女士无偿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公司为单方面受益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342.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532.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94%,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532.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9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拟与华夏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公司拟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公司拟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分别为壹通佳悦、风笛指媒及运智伟业);

4、李征先生、陈坤女士拟分别与邮储银行签订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05日

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在上述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近期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理财产品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与收益到账后已存入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主体无关联关系,上述现金管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并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或存续。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开展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五、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

(二)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530.51万元,均未超过公司股东会授权使用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一)近期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凭证;

(二)近期进行现金管理认购的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