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04月29日、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等相关公告。
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同意选举周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等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办理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和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617848925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运
注册资本:21247.9189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08月30日
住所:肇庆市端州区立信路6号新港湾置业广场1栋101号商铺
经营范围:从事电解电容器原材料腐蚀赋能铝箔及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产品、高效聚合氯化铝铁净水剂及高效脱色剂、污水处理剂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电驱动与传动系统、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动力电池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及其附件产品研发(含样机制造、检测);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电驱动与传动系统、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动力电池系统、燃料电池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及其附件产品;销售:汽车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生产设备,电子产品,电力储能系统产品,电动汽车基础设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软件开发;仪器仪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一)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二)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三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6月5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肇银综授额字第000033号-担保01),为高要华锋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保证人(乙方):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合同
1、本合同甲方和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于2026年6月5日所签订的编号为(2026)肇银综授额字第000033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2、本合同甲方和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5日至2036年6月4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
(二)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有效期内且已审批的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为22,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44%,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