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6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6-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7年6月。本次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14,700.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2,385,10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4603_B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并结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实际投入情况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后续募投项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建设。

单位:万元

注: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系公司将募集资金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投入到项目中所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前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7年6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前述募投项目剩余未投入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同时亦投入了部分自有资金。前述募投项目的厂房和部分产线已建设完成,其他生产线还在建设中,后续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其中,“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部分产线已稳定运行并释放效益,“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部分产线已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由于前述项目建设整体规模较大、自有资金需求较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行业发展、市场竞争情况和升级项目智能化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项目部分产线建设进度有所放缓。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周期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同时为更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回报率,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适度延长项目剩余产线及配套设备的建设周期,决定将“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7年6月。

调整后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剩余建设工作,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7年6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