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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迎“1+N+X”政策体系纲领性文件 证监会:将制定落实指导意见三年行动方案

2026-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汤立斌

私募基金迎“1+N+X”政策体系纲领性文件

证监会:将制定落实指导意见三年行动方案

◎记者 汤立斌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6月5日就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指导意见是私募基金领域“1+N+X”制度体系中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证监会将制定落实指导意见的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各项任务、工作落地见效。

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2023年至2026年一季度:证监会对180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9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将86条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共注销544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还是为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该发言人表示:加强私募基金监管有利于及时清除害群之马,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为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也有利于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履行信义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私募基金行业长期规范发展奠定基础。

该发言人强调,指导意见充分体现强监管理念,对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明确一系列具体举措,全方位、立体化构建私募基金综合监管体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要统筹总体布局,并在支持私募创投基金和并购基金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引导私募证券基金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角度提出了若干支持规范发展的措施。要求在登记备案、持续监管等各环节落实好文件中扶优限劣的相关要求,多措并举,一方面加大对不满足相关要求的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对符合国家战略、合规运行的机构和产品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推动其真正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耐心资本”。

推动私募基金行业提质增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本次印发的指导意见对私募基金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聚焦私募基金行业提质增效,着力加强部际央地监管协同,构建风险化解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总体框架和核心举措包括:入口端,进一步落实相关文件,发挥企业登记前综合研判会商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双重把关作用;持续监管端,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强化穿透监管和线索发现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提升行业合规内生约束,强化托管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监督制约;出口端,推动不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和企业主体“双出清”。在风险处置方面,通过加强各方情况通报、央地协同化解处置,形成“组合拳”。

在规则体系建设方面,指导意见重点弥补信息披露、资金募集、强制托管等方面规则短板。另外,在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防范私募基金被利用为违法违规工具、私募基金领域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等方面,指导意见也进行了具体安排。

制定落实指导意见三年行动方案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私募基金规模达23万亿元,占国内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的15%。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累计投资项目数量达23.7万个,形成股权资本13.7万亿元,投资新经济领域项目超10万个,投资本金4.7万亿元,近九成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上市前得到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的支持。私募证券基金在A股成交量占比也已达10%至20%。

 

“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私募基金更好发挥作用。行业大而不强,募资结构失衡,部分国资基金偏离功能定位,募投管退各环节均有短板。一些行业机构质量不高,个别甚至成为违法犯罪工具。”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

该发言人表示,指导意见是私募基金领域“1+N+X”政策制度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证监会将制定落实指导意见的三年行动方案,并积极会同宏观政策部门、国资及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推动各项任务、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完善私募基金领域“N+X”规则体系,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开展专项行动从严惩处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完善行业内生约束和市场化监督制约,并加大对符合国家战略、合规运行的私募基金的支持力度。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加快构建部际央地协同联动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和引导,积极回应市场各方关切,防止误解误读,同时加强对行业机构的培训,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