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化工 公告编号:2026-031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持有公司979,303,0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5%;恒源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孙俊良持有公司93,041,6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暨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恒源投资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9,444,444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2026年4月2日,公司收到恒源投资出具的《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恒源投资于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9,5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4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6月5日,公司收到恒源投资出具的《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源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79,289,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恒源投资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恒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24.65%减少至22.66%,恒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27.00%减少至25.00%,权益变动触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5%的整数倍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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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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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恒源投资一致行动人孙俊良自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2.孙俊良系公司现任董事,其不参与本次减持;
3.上述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略有出入,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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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恒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24.65%减少至22.66%,恒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27.00%减少至25.00%,权益变动触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5%的整数倍标准。
2.本次权益变动为恒源投资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经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减持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元化工
股票代码:601568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诚信路3号恒源集团大厦20楼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诚信路3号恒源集团大厦20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孙俊良
住所:陕西神木滨河新区恒源集团办公楼21楼
通讯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恒源集团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6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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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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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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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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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恒源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孙恒系孙俊良之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恒源投资与孙俊良为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6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恒源投资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9,444,444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法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恒源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恒源投资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9,444,444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权益变动前,恒源投资持有公司979,303,0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5%;恒源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孙俊良持有公司93,041,6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恒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72,344,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0%。
本次权益变动后,恒源投资持有公司900,013,8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66%;恒源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孙俊良持有公司93,041,6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恒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93,055,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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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海龙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孙俊良
2026年6月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询。
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电话:0912-8493288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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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海龙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孙俊良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