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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3元(含税)。截至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2,29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07,370.00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2%。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2个月。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2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7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马驹桥镇金桥开发区环宇路1号

咨询联系人:王丽琦

咨询电话:010-67871866

咨询传真:010-6787188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