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6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141元(含税)

● 相关日期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5月7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自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共计归属的4,434,946股限制性股票已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新增4,434,946股,总股本由467,131,710股变更为471,566,656股,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关于调整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71,566,65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4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962,421.05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公司全部股东类型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41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141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26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该股息红利将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26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现金红利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0.2141元。

五、相关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部分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做相应调整。

六、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7615701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某存储原厂(以下简称“该供应商”)签订日常经营性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公司同意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价格及时间向该供应商采购企业级闪存颗粒(以下简称“合同产品”),合同总承诺采购金额为18.6080亿美元,锁量锁价,承诺采购期总计24个月。根据协议约定,本协议同时适用于协议双方及其各自控制下的子公司。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生效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如本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将有利于锁定中长期存储颗粒的产能与交期,降低因市场供需波动导致的断供风险,具体财务影响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相关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确认。

● 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2026年采购量占2025年公司NAND FLASH采购总量的4.45%,占比较小;2027年采购量占2025年公司NAND FLASH采购总量的14.88%,占比较小。公司签订合同提前锁定未来24个月的部分基础用量,与公司业务规模及业务规划匹配,风险整体可控。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产品市场价格及市场需求在合同期限内可能存在波动,在合同约定采购数量、价格及时间锁定的情形下,公司可能因在此期间合同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及/或市场需求下滑而承受较大损失;由于本合同交易币种为美元,若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有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或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支付采购款后,该供应商未能按期、足额交付合同产品),则将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基本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合同总承诺采购金额为18.6080亿美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和总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1亿元,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本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因本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合同内容的有关信息进行豁免披露。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同意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价格及时间向该供应商采购合同产品,合同总计承诺采购金额为18.6080亿美元,承诺采购期总计24个月,根据合同约定,锁量锁价,公司将在2026年第三季度至2028年第二季度期间分批完成采购。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单位名称:该供应商

2.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合同相对方的相关信息予以豁免披露。该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该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

公司同意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价格及时间向该供应商采购合同产品,合同总计承诺采购金额为18.6080亿美元。

(二)支付安排

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合同相关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三)合同期限

合同生效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

(四)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的交易。若合同顺利履行,有利于锁定中长期存储颗粒的产能与交期,降低因市场供需波动导致的断供风险,具体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二)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2026年采购量占2025年公司NAND FLASH采购总量的4.45%,占比较小;2027年采购量占2025年公司NAND FLASH采购总量的14.88%,占比较小。公司签订合同提前锁定未来24个月的部分基础用量,与公司业务规模及业务规划匹配,风险整体可控。

(三)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风险提示

(一)合同产品市场价格及市场需求在合同期限可能存在波动,在合同约定采购数量、价格及时间锁定的情形下,公司可能因在此期间合同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及/或市场需求下滑而承受较大损失。

(二)由于本合同交易币种为美元,若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有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或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支付采购款后,该供应商未能按期、足额交付合同产品),则将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