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6月11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771,8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一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17%,过户价格为2.3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或过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解锁情况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6月11日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标的股票权益的条件之一,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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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层面营业收入。
若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方可解锁。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某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3-23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06,450,529.07元,相比2024年度增长18.15%。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完成,本期不可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对有关权益进行处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